王宝强马蓉的案件将净身出户的争议推到了风口浪尖,网友纷纷表示支持马蓉净身出户,但法律却好像并不认同。关于婚姻出轨净身出户的条件,这就来谈一谈。
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
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吴晓芳(婚姻法解释的起草人之一)认为,《婚姻法》规定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,对于夫妻约定的“忠诚协议”,法院应当支持。
在司法实践中,关于“忠诚协议”是否有效,各地法院的认识也是大相径庭,一直存在“同案不同判”的情形。
我国第一份认可“忠诚协议”法律效力的判决是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做出的。在该案中,贾某(女)和曾某(男)约定,如果一方出现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,必须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30万元。后来,贾某发现曾某与其他异性有染,于是提起离婚诉讼并以违反“忠诚协议”为由要求曾某赔偿30万元。该请求得到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支持。
在重庆的“空床费”案件中,“忠诚协议”也得到了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的支持。在该案中,夫妻双方约定,如果丈夫在午夜零时至清晨七时不归宿,按每小时100元的标准向妻子支付“空床费”。在后来的诉讼中,法院认可了“忠诚协议”的效力,支持了女方的请求。
关于忠诚协议的有效条件
1、订立“忠诚协议”是否平等自愿。如果一方强迫另一方订立“忠诚协议”,则协议无效。如:在捉奸现场强迫一方在“忠诚协议”上签字。
2、“忠诚协议”的内容是否合法。有的协议规定,如果一方出轨,必须净身出户、不能探视子女、不等提出离婚等。这种内容违反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当然无效。
3、“忠诚协议”的内容是否有具有可执行性。如果不具有可执行性,法院也不会认可其法律效力。毕竟,法院不会把自己置于尴尬的境地。浙江省有这样一个案例:夫妻双方约定,丈夫如果出轨,必须给妻子8万元,并且在杭州的武林广场跪8小时。如果法院认可该协议有效,那么下跪8小时的判决如何强制执行。因此,法院否定了这个协议。
总之,夫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可以订立“忠诚协议”,只要该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具有执行性,它就是有效的。为慎重起见,夫妻双方最好将该协议进行公证。经过公证的“忠诚协议”,法院一般是认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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